问:中医之药方内适其病状屡时须调合晒干之蜻蜒蝉壳等等昆虫类,信徒患病可否服用之? 答:必要时,作药观想,非贪口腹者比,但与念佛回向为佳。若杀活动物作药,则与戒律有背,是杀他而益己,失却菩提心矣。(李炳南老居士《佛学问答类编》) 问:有病吃药,方剂里有动物,是不是杀生? 答:新杀生作药却不相宜,如药店中久已储备者,与五净肉意同,不得已时,可方便通融,能发心与他念佛,反有功德。 问:各种疾病皆由病菌侵入体内故,若服药有否犯杀菌罪? 答:菌是无情植物,杀之无妨,况又是医病耶。 问:医学上所谓细菌是否众生?是何道众生乎?什么业力来转变?请指示出自何经?引经示证。 答:世间之物,分三大类,曰动、曰植、曰矿。动物有情,以业力通于九有;植矿无情,不造六道之业,无所受报。细菌,属于下等植物,为无情之物体,不列何道。 问:肺病以近年科学之发达,经研究因有菌而致病,其经西医认为细菌是有生命,他能借人身以血气而繁殖千万,其产生愈多肺病愈危,久能置人于死地,对人损失之大,能消灭之乎?如近年发明之链霉素等肺病特效药,皆可治病菌于死亡者,此为犯杀否?此罪是属于发明者抑或医生呢? 答:遇虎吃人,操械杀虎而救人,是激于一时之仁心,与欺他愚弱,而故鱼肉者,动机不同。悟此,本问题可自解矣。 问:鱼肝油是触荤类,而持长素的人,因眼睛有一点花病,不知可食否? 答:眼病之因甚多,鱼肝油未必恰合,且心有疑,不如另寻他药,如从方便言,此油比于五净肉,尚是药品,病必须时,亦可以通融用也。 问:余自幼因病体弱,服食鹿茸成瘾,现每年需食三、四次,倘受五戒后,不吃会发瘾,吃了又犯戒,受戒后,应该如何办? 答:鹿茸是药,果然体弱须此,可以通融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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