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子振《正宫·鹦鹉曲》原文及翻译赏析
冯子振(1253--1348),字海粟,自号瀛洲客,怪怪道人,湖南省攸县人。
(子振赠朱君壁诗作于是月)以后年在七十一岁。以外仕为承事郎,集贤待制与天台陈孚友善,孚极敬畏之,自以为不可及。 子振于书无所不记,当其篇文时,酒酣耳热,命侍史二三人润笔以俟子振据案疾书,随纸数多寡顷刻辄尽。事料醴郁美如簇锦,尝着居庸赋,首尾几五千言,传诵一时,有海粟诗集存元诗选中。所作散曲至多。今存小合四十余首,以鹦鹉曲篇最著名,大德六年(公元一三零二年)作于大都。
冯子振《正宫·鹦鹉曲》
侬家鹦鹉洲边住,
是个不识字渔父。
浪花中一叶扁舟,睡煞江南烟雨。
觉来时满眼青山暮,抖擞绿蓑归去。
算从前错怨天公,甚也有安排我处。
【注释】
①鹦鹉洲:在今武汉市汉阳西南长江中。
②父:对老年男人的称呼。
③觉来时满眼青山暮:醒来时感到满眼青山都染上了暮色。
④甚也有安排我处:甚,此处做“是”讲。指天公安排他作了渔父。
【译文】
我家就在鹦鹉洲旁居住,我是个不识字的渔夫。乘一叶扁舟任它在浪花里飘流,在江南烟雨蒙蒙中酣然睡名。醒来时天晴雨住,满眼青山更加苍翠,抖动着蓑衣回去。看来是从前错怨了老天爷,真是也有安置我的去处。
【赏析】
乍看该曲是礼赞隐逸生活,实则是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懑。说自己是个不识字渔夫实为对社会的愤激之语。以下所描绘的自由自在的渔父生活,也可作如是观。“算从前错怨天公”的“算”字,是习用的勉强承认的词。“错怨天公”作者是怨天公没有给他安排一个能够发挥才能的地位。“甚也有安排我处”也并非从心里表示满意。此处“甚”字,也是带有勉强承认的语气,实质是对天公的安排,极大不满,暗含着怀才不遇的怨愤。这种情绪,在元代一般汉族文人中普遍存在。当时,在民族歧视政策下,汉族文士多不能为国所用。白贲自然亦然,只是作些地方小官,且为时短暂。这支曲道出了当时一般文士共有的心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