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大象佛学图书馆
Q居士:
请问法师,我去年求戒前,学习过酒戒的开遮持犯。 我看到的说法是如果有病必须用酒才能治疗, 需要白众后可用,但是我今天早上看《万善先资》里边引的经文是“若是病苦时,应当观病本;从痴有爱生,习业招病果;耆婆尽道术,尚不能救疗,岂有世药酒,而能瘥我病。”“决定能使瘥,我犹故不饮,况今不定知,为瘥为不瘥。作是决定心,心生大欢喜,即获见真谛,所患即消除。”这是说无论有病没病都不能喝么?
无用法师:
您好!这个问题,末学理解如下,仅供您参考……谢谢!
首先,从制意来说,在大小乘经律论中,无不主张戒酒。五戒中,酒戒是遮戒。酒的本身,并无罪恶,所以饮酒属于五戒之中唯一的遮戒。因为饮酒之后可能造成罪恶,为了遮止因饮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恶,所以不许饮酒。饮酒虽不即是犯罪,酒却最能使人犯罪,三杯一下肚,由于酒精的刺激,使得神经系统兴奋,胆大、冲动、盲目、失去了理智的控制,可以骂人、打人、杀人、强奸、放火。
如何算是犯饮酒戒?《四分律》中说:“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不应饮;或有酒,非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不应饮;”(大正二二·六七二中)《十诵律》中说:饮酢酒、甜酒、若曲、若糟、一切能醉人者,咽咽犯。“若但作酒色,无酒香无酒味,不能醉人,饮者不犯。”(大正二三·一二一中)《律摄》中说:“酒变成醋,饮不醉人。”(大正二四·六○二中)无犯。
您说的药用的出处,如下:《四分律》中说:“以酒为药,若以酒涂疮,一切无犯。”(大正二二·六七二中)然此必须是医生的处方,不得自作主张,假名以酒为药。而享饮酒之乐。否则便是咽咽犯可悔罪。
以上内容,是从戒律方面来谈:一从制意上,不饮酒为了远离迷乱颠倒。您为治病做药,饮用的效果达不到使您神智不清楚的状态,若有,当谨慎用之;二从开缘上,除非必须要用到酒可治疗此病,佛开许用,白众在屏蔽或隐蔽处用,这是出家人的做法,目的是为了防护在家人讥嫌出家众不守戒律,为了大众了知,监督如法使用。
但在家居士不必如此,在医生针对病痛治疗需要以酒为药的情况下,应怀有惭愧心,如法用之即可。对此坦然处之,不必有心理负担。
《万善先资》说法,可以“治心”,从理上贯通,病痛的本质,如法观修,放下对身体的贪恋和执着。
但不可执理费事,理上明了,事上还要根据治疗方法如法医治病痛。律藏中记载,上如佛陀,下至僧众,无不延医治疗,该用药就用药的。例如:佛陀自己因风患病,耆婆为之治疗,药到病除。以善了这个病痛的因缘。此方面,我们教教理的法师会说的更深入明白些,俺点到为止。以上,末学略略谈谈,不对之处,请大家指导,谢谢!感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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